关于收取2015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,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,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,根据《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现收取协会2015年度的会费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交纳时间
2016年7月1日—7月29日
二、会费交纳标准
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,理事、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,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,副会长、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,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。
三、收取方式:银行转帐
户名: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
开户行:工行广州市天河支行五山支行
帐号:3602002609200068978
四、会费收据
本会是社会团体组织,按民政部门规定收取会费,提供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“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”,特此说明。
衷心感谢各会员单位对本会的支持!
请交纳会费后给协会邮箱发邮件,注明会费收据开具的单位全称,及收据寄送的收件人、地址、手机号。(协会电话:020-61086178,邮箱:gdled2010@163.com)
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
2016年7月1日
附件:协会会费通知盖章版